1、目的
为创造舒心的生产、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提高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环境卫生控制,厂区范围内所有部门、车间、外来施工单位或人员。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验收、考核、协调等事宜。每月组织各生产分厂、公用工程部、生产技术部、企业管理部等部门进行专项环境卫生大检查,安环部每周不定期进行常规监督检查,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考核。
3.2各生产分厂、公用工程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的.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本部门、车间各班组严格按照“6S”的管理规定保持环境卫生。发现不符合现场卫生要求,按规定督促整改,发出警告或处罚通知。
3.3公司设立环境卫生管理、监察机构,设在公司安环部,部门所有人员为环境卫生监察员。
3.4其他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被发现有不符合,则按规定执行。
3.5各部门、车间认真进行环境卫生管理,按“6S”的要求和本办法第4条环境卫生管理规范组织清扫,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做好危废物处理台账。
3.6生产技术部负责废油的综合利用,无用废油交物资管理部处理;物资管理部每周负责收集处理各车间(部门)再生废品和其它无用物品,并做好各种回收台账和处理台账;行政部负责处理生活垃圾;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等环境卫生的管理。
4、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略)
5、考核
5.1严格按照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览表的内容进行管理和检查。
5.2每个责任部门分值100分,考核分在95分以上的部门奖500元/月,考核分在80-94分不进行处罚,考核分在79-70分的责任部门扣500元/次,考核分在69-60分的责任部门扣1000元/次,59分以下的责任部门扣20xx元/次。
5.3被考核的内容一般不符合,扣责任部门1分/项·处·次,严重不符合扣责任部门2分/项·处·次,有连带责任的部门扣0.5分/项·处·次。
5.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30元/人·次。
5.4.1在公共区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壳)、纸屑、口香糖、饮料瓶、塑料袋等废弃物。
5.4.2绿化区有断落树肢、白色垃圾。
5.4.3现场有积水、油污、清扫不干净。
5.4.4办公室内地面不清洁、物品摆放不整齐、墙壁有蜘蛛网。
5.4.5废旧物品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牌及不清晰。
5.4.6生活垃圾未装袋处理的。
5.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当事人50元/人·次。
5.5.1在公共区域乱扔烟头、乱倒垃圾。
5.5.2废旧物品未分类存放,乱堆乱放。
5.5.3未清扫场地、设备卫生,消防、气防设施有缺陷,消防通道不畅通。
5.5.4地沟、下水道堵塞不畅通、隔油池、物料存积沟不及时清理,危废物不及时回收处理。
5.5.5非指定区域堆放任何物品。
5.6未按规定穿戴着装、安全帽配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按公司《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5.7凡有效举报的人员,奖励30元/人·次,扣违规人员50-100元/人·次。
6、附件
6.1 《公司环境卫生检查评分标准》,依据本标准实施检查评分。
6.2 6S名词解释7说明
7、其他
7.1本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