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2011年度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6月开始,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到7月上旬):各县区开展岗位核定,组织实施拟晋升人员上示范课,填报评审表及相关材料,研究审定推荐上报晋升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8月上旬):各县区报送材料,市上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
第三阶段(8月至10月初):分别召开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会,评委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量化打分,投票表决。
第四阶段(10月底前):向省、市职改部门报送通过评委会表决的材料。
各县区及局属单位的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相关材料,均须在8月10日前一次性报送市教育局人秘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报材料
(一)个人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人员,都应报送下列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每人填写一式三份。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县区职改部门须在“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和“综合考核结论鉴定”栏签注考核结论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有效。
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具体篇数和论文教研要求按省上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8、教育教学综合业绩考核表一份(附表样)。重点记录教师、家长和校委会评议的结果,学校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认真、全面考核,对师德师风、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效果作出鉴定。
9、个人工作业绩报告或思想工作总结一份。
10、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包括:
(1)教师资格证;
(2)学历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4)现任职务聘任书;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本人已接受继续教育且成绩合格,但尚未领取证书的,由市、县区职改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6)奖励(荣誉)证书;
(7)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证;
(8)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考人员必须附身份证复印件)等。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要对原始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确定专人对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合格复印件上签名、签注意见和审核日期、加盖公章,方视为合格、有效。无审核人签名和县区教育部门盖章的一律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涂改、伪造、变造及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教师职务申报的证书原件,市教育局接收材料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回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保存至此次评审工作结束(其中,考核登记证、继续教育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论文原文随材料上报,其它材料报送复印件)。省、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部门和评审会议,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阅。
(二)县区统一报送的材料。
。。同时用U盘报送该表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邮件地址:
2、报送本县区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分专业统计表一份。
3、报送对所有推荐人员的任教、支教情况认定的专文一份。须载明姓名、现在学校、在农村任教或支教学校及时段。必须是教育局领导签发(局属学校由校长签发)的正式上报文件。
4、本县区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结果说明一份。写明公示时间、范围、结论,县区教育部门盖章。
(三)材料送交程序。
;个人申报材料和县区统一报送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为不合格材料,不予接收。
三、有关事项
1、关于考核结论问题。按照市职改办《关于贯彻执行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当前职称改革工作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关问题的通知》(汉职办法[]44号)要求,申报中级职称,仍继续执行考核结论必须为优秀的规定,其前提是任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一个聘期按3年计算)内必须有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中不得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如近两个聘期内年度只有一个优秀,其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获得县、区级和市级部门以上奖励(综合奖、单项技术成果奖),在申报中级职称时可以按年度考核优秀对待。一年中多次获奖者,只按当年考核优秀对待。
2、关于示范课问题。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汉中市晋升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的实施意见》(汉教发[号),制定实施方案,统一安排、组织本辖区或本单位所有申报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上好示范课,并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职改办将对上示范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关于教育教学评价。对申报晋升小学高级、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教学效果评价,按照《汉中市晋升中级以上教师职务人员教学评价的实施意见》(汉教发54号)进行。尤其要对是否担任班主任、是否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及效果做出认定和评价。
4.关于工作量问题。申报人员工作量指学年实际完成工作任务量,统一折算为年度总课时量填报。教研人员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将下基层指导工作、上示范课及教研教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在评审表中逐年详细填写。
5、关于小学高级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问题。必须严格按申报条件、岗位设置要求推荐小学高级教师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汉台、南郑、城固、洋县、西乡、勉县每县区可申报2名,其他县可申报1名。
6、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问题: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原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从2011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之一。凡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关于破格晋升问题。中小学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中、高级教师职务,执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和省、市人事部门有关文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并上报专门的推荐报告。对超过破格晋升年龄或符合正常晋升条件的人员,不得按破格报送。
8、关于公示的问题。职称评审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增强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是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公开本次评审工作的岗位职数,在学校评委会召开之前公示(一周)每位申报人所提供的评审材料,接受群众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再向群众公示。对于在评审工作中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人和事,学校应该认真研究,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其中确有弄虚作假的,按职评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9、关于计算机合格证问题。未取得计算机合格证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符合免试条件的依据身份证载明出生年月计算是否符合免试条件(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10、从事学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的教师,可按照相应层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教师职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县区和各个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和教师了解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规定,认真解答教师在申报教师职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始终坚持宣传在先、思想教育在先、化解矛盾在先、理顺情绪在先的“四在先”原则,引导教师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诚信意识,以正确的心态对待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一、牢记宗旨,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基层、为群众多办好事、办好实事。
二、求真务实,加强作风建设。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不断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用心想事、用心做事、用心抓落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掀起比能力看业务,比干劲看热情,比实绩看贡献“三比三看”的工作热潮,努力打造带头学习强素质、带头干事谋发展、带头创新争一流、带头服务比贡献、带头自律树形象的水利干伍。
三、贯彻落实县委五种机制,全力实施“十大工程”。紧紧围绕县委、县的中心工作,用足三心,激活三情,以扁平化管理改革为核心,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上创新,有效落实“开拓进取创新机制”;在岗位职责精细化程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定上创新,有效落实“干事创业责任机制”;在工作实绩考核上创新,有效落实“争先进位竞争机制”;在奖优罚劣措施上创新,有效落实“奖优罚劣激励机制”;在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开展各项活动上创新,有效落实“真抓实干落实机制”。全力实施县委“十大工程”中涉及水利的城市开发建设“精品工程”纳家户生态园珍珠湖土方工程和桥梁工程、纳家户排水工程、设施农业“富民工程”、塞上江南田园风貌“增靓工程”、生态建设“着绿工程”、城乡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窗口工程”和“十件实事”中的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实施解决群众排灌行难“利民工程”和防汛抗旱“安全保障工程”,使水利各项工作掀起“浪头”、激起“浪花”。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省、市、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促进我镇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原则;
(二)救助与家庭赡养、抚(扶)养、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属地管理、动态管理和分类施保的原则;
(五)应保尽保的原则。
三、对象确定
持有我镇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均有权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的人员,主要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已迁往学校的大中专在校学生和服现役义务兵)。
(一)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元的的下述人员,如家庭生活确实困难而又不享受其他形式的定期救济,可以优先将其纳入农村低保供养范围
1、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龄在60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2、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家庭;
3、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劳模、民工、民兵、农村退伍军人、退职老职工、退职;
4、因工程建设用地、城镇开发、淮河治理、工业用地,以及其他用地的人均土地少于0.2亩家庭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5、烈士遗嘱、牺牲军人遗嘱、病故军人遗嘱;
6、正常退、离职而不够享受退、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贴条件的家庭生活困难的退、离职村干部;
7、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农村受灾家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
2、两年内建楼房、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3、经常出入餐饮、娱乐等高消费场所的,因、吸毒、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4、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5、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校学生除外),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生产劳动的;
6、有稳定经营收入或固定场所就业的,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
7、不按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无特殊原因连续两次不按时领取低保金的,或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年度审核的;
8、其他按县规定不予批准享受低保待遇的。
四、保障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20*年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执行年人均补差577元。
(二)20*年度扩面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执行年人均补差317元。
(三)2009年度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标准执行年人均补差140元。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5日至17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协调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各村要根据《慎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要求,相应成立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操作农村低保提标扩面村级工作开展,包村干部到村指导,确保农村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2、加强宣传。各村要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村级小广播、标语、明白纸等方式加强宣传,确保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个人申请阶段(5月18日至27日)
。
村(居)民委员委会接到申请后,严格按照《*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要求,立即组织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调查小组,对照《*县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入户调查表》,进入每一个申请人家庭进行认真核查,切实核清申请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小组由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不少于2人)总数不少于3人参加,调查小组对申请人的申报及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后,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两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代表必须超过半数;召开村(居)两委扩大会议,村(居)民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人,要尽可能的增加村(居)民代表人数。进行民主评议时,可邀请本地、政协委员参加,允许村民旁听;镇包村干部要到现场全程指导,并与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一起在评议记录上签名,同时对评议结果负责。评议结果及符合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申请人家庭《*县申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入户调查表》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内容要求详细并张贴到每一个村民小组的人口聚集的地方,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备查。
(三)村级初审阶段(5月28日至6月3日)
村(居)民委中会将申请人家庭情况和评议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四)镇审核阶段(6月4日至20日)
1、镇审核。镇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对村(居)委会上报的家庭收入调查表进行入户(入户率不低于20%)复查、核实,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镇审核与各村民主评议同步进行),并由镇长、民政干部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镇审核后,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民政局审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
2、动态管理。各村要结合此次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对20*年、20*年已纳入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核、重新评议,与新扩面人员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规定时间上报花名册。村在完成2009年度新增农村低保对象审核及20*、20*年度农村低保人员复核工作后,将上述所有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6月15日前将该村全部农村低保对象花名册送镇。
六、工作要求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862号)、《关于加大家电下乡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48号)和省《关于浙江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扩大内需、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为目的,以引导、企业承办为基本方法,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流通服务体系,努力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具体
1、实施期限。从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止,暂定4年。
2、销售网点的确定。我县家电销售企业向县经贸局备案后,成为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
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
(1)销售网点备案的基本条件
是家电下乡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当地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具备开具正式税务的条件;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相关操作人员,并有能力正确使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2)销售网点的备案程序
我县家电销售企业需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中标企业签订的协议等相关材料,向县经贸局备案。县经贸局在接到申请材料后,按照网点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备案或不备案的答复。同一个网点只能由一家企业进行备案并承担管理责任,不得多头备案。
(3)备案后,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及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并在产品售出后3日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3、补贴对象及标准。凡具有我县农业户口(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确认)的人员,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均可申报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在实施家电下乡期间,每户每类产品补贴数量限2件(台)执行。
4、产品及最高限价。具体产品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招标结果确定,目前暂定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手机、空调(立式、挂式)、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计算机、电磁炉、微波炉九类。各类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机2000元、手机1000元、分体挂壁式空调2500元、分体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品种和限价随国家调整而调整。
5、补贴申领方式。农民在我县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正式、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粮食综合直补存折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申报补贴。
各乡(镇)要落实专人负责家电下乡补贴工作,对申报补贴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有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及汇总表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买人存折账户。
6、退货手续办理。退货工作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经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户口所在地乡(镇)在原销售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名人应根据户口所在地乡(镇)提供的县补贴资金银行专户,将领取的补贴资金全额缴入该户后,凭银行退款单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在原销售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户口所在地乡(镇)签署意见的销售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
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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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财政局:负责指导乡(镇)审核补贴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上报,家电下乡补贴的复核、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3、县工商局:负责规范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购销秩序,受理家电下乡产品消费投诉,严厉打击各种不法经营行为。
4、县质监局:负责对销售网点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检查工作,受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服务等消费投诉,坚决杜绝坑农害农等问题发生,确保农民买到放心家电。
5、乡(镇):负责受理、审核农民的家电下乡补贴申请,及时向县财政局报送补贴材料,加强补贴档案管理。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任组长,县府办、宣传部、经贸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负责家电下乡有关日常工作。
2、强化部门配合。。
第二条奖励依据:主要根据各金融机构和人员对国家、自治区出台的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的落实情况;对、市关于金融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协调意见的执行情况;对市与自治区等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银企合作协议》等内容的实施情况。集中体现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上。
第三条奖励范围:市级各金融机构;各旗县区农村信用联社;为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奖项设置:特别贡献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服务奖、专项奖、个人奖。
第五条考评内容: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考评贷款总量、增量、增长率、存贷比等指标,同时兼顾对“三农”项目贷款、中小企业贷款、贫困生助学贷款、社会事业贷款等贷款结构因素;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考评根据机构职能、国家,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收到的效果。个人主要考评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所起到的特殊作用和做出的重大贡献。
第六条考评组织:考评奖励工作由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实施。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负责人组成考评委员会,组织进行综合考评,提出奖励意见,报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考评方式:考评采取平时掌握和年终考评相结合,定量考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单位考评与个人考评相结合进行,考评数据主要依据市统计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的有关统计数字为准,在分类考评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综合考评。
第考评程序:由参评单位和个人依据本《办法》和市金融办的考评通知,报送相关材料(个人材料需有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推荐意见)。考评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评比,提出奖励意见及依据,报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奖励方式:采用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从起,每年由市本级财政安排壹佰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受奖单位的班子成员。奖励资金可以逐年滚存。
第十条考评要求:考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方法和步骤要充分体现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参评单位和个人上报材料要翔实准确、实事求是。凡发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已发出的奖励,除全部收回外,还要取消下一年度考评资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一)具体考评细则由市金融办负责制定,经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市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奖金,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的规定》第2执行。
(四)各旗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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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贷款率偏高
。据悉,今年几家农商行在的发审会上,发审委曾就银行贷款涉诉问题的原因和进展,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情况询问了几家农商行及其保荐人。
根据青岛农商行预披露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和2013年12月31日,青岛农商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2.29%、2.38%、2.40%和2.29%。
尽管低于银监会二季度末公布的同期农商行不良贷款率行业平均水平2.62%,但在已经上市及准备上市的农商行中,这样的不良率却排名不佳。例如此前获批上市的无锡农商行和常熟农商行今年三季报的最新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9%、1.41%,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水平。
《投资者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青岛农商行之所以选择上市,是综合考虑到银行发展需要、监管需要、品牌效应及股东价值实现等因素,同时进一步增强银行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应对未来金融改革、银行业竞争、实现业务持续稳健增长和提升市场影响力。
该行表示,此次上市有利于补充核心资本,提高稳健经营和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贷款能力,为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急需的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供给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上市进程加快
。从7月拟IPO公司接收辅导公告,到10月报送IPO申报稿尚不足3个月。而此前,该行包括投资者公告、年报等公开资料中从未出现过任何与上市有关的字眼。
青岛证监局信息显示,该行于今年7月1日完成辅导备案,辅导券商为招商证券。8月26日,青岛农商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上市相关议案,标志着该行A股上市准备工作进入冲刺。而10月29日,青岛银监局原则性同意该行A股上市发行申请,并要求募集资金应全部用于充实该行核心资本。
招股书显示,青岛农商行前十大股东持股占比合计52.72%,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10%,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中,青岛国际机场集团、青岛国信发展(集团)并列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为10%。
不过据了解,自组建起,青岛农商行几乎是一步不落地在为上市做准备。根据资料,青岛农商行是经银监会批准,在青岛市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的基础上,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而自2012年6月成立以来,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构建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即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组织架构。并自正式启动了A股IPO工作以来,在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完成了各项申报材料的准备。
而日前,青岛农商行向中国正式提报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材料,并正式收到《中国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区域风险集中承压
与其他区域银行相比,青岛农商行地区分布单一化同样突出。青岛农商行目前拥有360家营业网点,其中350家位于青岛范围内,其主要业务也集中于青岛,且该行贷款客户主要集中在青岛地区。银行发展严重受制于地方经济,如果青岛地区出现经济下滑,该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个人经营贷款余额为180.48亿元,占该行个人贷款和垫款余额比例为70.33%。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财务信息透明度低对银行资产质量形成压力。
青岛农商行表示,如果相关贷款集中行业处于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指导发生不利变化、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危机,或该行对中小企业和经营业主的信用风险做出不准确的评估,均会造成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对此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青岛农商行目前也在进一步夯实大零售业务的主体支撑,并强化金融市场业务及投资理财业务、公司业务及国际业务,而由于靠近日韩,其国际业务在农商银行中具有优势。
据记者了解,目前青岛农商银行正着手打造与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跨区域金融集团,已成立1家异地分支机构,主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的计划也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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